(檳城20日訊)“我們不認同在一些喬治市繁忙區,限製泊車時限!”
針對行動黨光大區州議員鄭來興建議地方政府,提出的上述建議,《中國報》抽樣訪問數名駕駛人士,他們皆異口同聲表明不認同。
受訪者認為,上述建議不但治標不治本,隻會給人民帶來更多不便及困擾。

當中,退休校長羅月清說,政府應先設法規劃一個完善的解決方案解決泊車位問題,如提供多層泊車場及準備充足的泊車格。
“我們到市區的學校出席活動,一般上不可能在2小時或短時間內結束。若真的落實上述建議,隻會造成民眾不便。”
她認為,隻要民眾沒有違規泊車,而且願意多付泊車費,就不該有泊車時限。
“立法應是為民帶來好處,並非造成更多麻煩。”

社團領袖林唐欣說,他曾在雪邦某市區了解到有限時泊車的規定,當地民眾習以為常,限時到會自動自發把車子移走以讓位給其他車輛。
“這措施可在吉隆坡大城市落實,是因為該區具備較完善的公共交通係統,反觀若在檳城落實,無疑對在市區工作或正在洽談生意的駕駛人士,造成不便。”
他認為,若有關建議目的是為了方便外來者,而忽略了本地上班族及道路使用者的感受,有欠妥善。
政府應先聆聽民意

華教及社團領袖李添霖認為,有關泊車時限的建議可能對某一些群體帶來好處,如計劃臨時到政府大樓或銀行處理緊急事務,且逗留時間可能短暫的駕駛人士。
“但對長時間在市區工作的人士,或在附近參加超過2小時活動的民眾,的確造成不便。”
他希望,政府在施行有關規定前,最好聽取更多民意及周詳的考量。
他說,檳州目前沒有完善的公共交通工具方便民眾代步, 民眾唯有依賴自己駕車,無形中造成塞車及泊車位不足現像。
他坦言,他也曾有過經驗,到了某個廣場,車輛轉了3圈仍沒有找到泊車位,因此,他認為或許可以效仿詩布朗再也廣場安排接駁巴士的做法,緩解交通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