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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歲男童遭體罰留血痕 宗教老師被控

(錫20日訊)涉嫌使用塑料水管鞭打8歲男童的宗教學校男老師,今早被控上華玲地庭,在不認罪下獲得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

被告阿米魯(27歲)被控於本月11日在甘榜榴槤勿弄一所宗教學校,對一名男童造成身體和精神傷害,觸犯2001年兒童法令31(1)(a)條文。

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5萬令吉或監禁最高20年,或兩者兼施。

被告被押往法庭面控。(取自馬新社)

該案件主控官是莫哈末依克馬,被告代表律師是阿沙比裏阿末。

法官納祖娃允準被告以1萬令吉及1名擔保人保釋,同時每月必須到附近警局報到,案展明年1月21日過堂案件。

早前報導,8歲印尼籍男童疑被老師用塑料水管鞭打後,身體多處包括雙腿留血痕。

男童養母早前到學校探訪孩子,過後帶出去用餐,發現男童身體多處紅腫且布滿傷痕,因此報警。

醫院專科為男童驗傷, 證實後者身體軟組織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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