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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不認罪

女子致傷男子

事法典第325(嚴重致傷他人)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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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嚴重致傷男子 24歲女子不認罪

(檳城27日訊)24歲外籍女子被控嚴重致傷一名男子,她不認罪,法庭允準她保外候審。

根據檳島東北縣警方面書帖文,女被告於昨日被扣押上喬治市法庭面控,她因涉嫌在東北縣區內,嚴重致傷一名男子,觸犯刑

24歲女子被控嚴重傷人不認罪。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表示不認罪,並要求審訊。

法官允準被告以2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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