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今日北馬 > 檳島

被控不認罪

女子致傷男子

事法典第325(嚴重致傷他人)條文

文 文 文

被控嚴重致傷男子 24歲女子不認罪

(檳城27日訊)24歲外籍女子被控嚴重致傷一名男子,她不認罪,法庭允準她保外候審。

根據檳島東北縣警方面書帖文,女被告於昨日被扣押上喬治市法庭面控,她因涉嫌在東北縣區內,嚴重致傷一名男子,觸犯刑

24歲女子被控嚴重傷人不認罪。

被告在聆聽控狀後,表示不認罪,並要求審訊。

法官允準被告以2000令吉保釋金,保外候審。

高興
高興
驚訝
驚訝
憤怒
憤怒
悲傷
悲傷
關懷
關懷

被控不認罪

女子致傷男子

事法典第325(嚴重致傷他人)條文

相關文章

被控搶錢砍傷宿舍管理員 3男被控 1認罪 2不認罪

七條路巴刹小販中心傷人案 嫌犯庭上不認罪 獲準1萬2000保外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