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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不认罪

女子致伤男子

事法典第325(严重致伤他人)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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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严重致伤男子 24岁女子不认罪

(槟城27日讯)24岁外籍女子被控严重致伤一名男子,她不认罪,法庭允准她保外候审。

根据槟岛东北县警方面书帖文,女被告于昨日被扣押上乔治市法庭面控,她因涉嫌在东北县区内,严重致伤一名男子,触犯刑

24岁女子被控严重伤人不认罪。

被告在聆听控状后,表示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法官允准被告以2000令吉保释金,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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