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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用头盔严重伤人 2男不认罪 1万保外候审
(槟城5日讯)2名33岁的男子被控用头盔严重致伤一名男子,2人皆不认罪,法庭允准以每人5000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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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被告分别是一名本地男子及一名外籍男子,他们于昨日被带上乔治市法庭面控。
他们被控在东北县区内,使用头盔严重致伤一名男子,触犯刑事法典第326(持危险武器严重致伤他人)条文。
2名被告皆否认有罪,要求审讯,法官允准2名被告保释外出,但每人需缴付5000令吉保释金。
一名44岁的本地男子,也于昨日在乔治市法庭被控打劫,他不认罪,法庭允准被告以3000令吉保释外出。
被告被控在东北县区内,抢劫一名女子,抵触刑事法典第392(打劫)条文。
一名37岁的外籍女子,也因没合法入境准证,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6(1)(c)条文,于昨日在上述法庭面控。
女被告俯首认罪,法官判处罚款2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