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通缉半年 有43犯罪记录 玻警跨州逮 破店惯犯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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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通缉半年 有43犯罪记录 玻警跨州逮 破店惯犯

    (加央24日讯)一名在半年前被槟吉玻三州警方通缉,拥有多达43项严重犯罪记录的43岁独行印裔破门惯犯,遭玻州加央刑事罪案组跨州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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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央警区主任尤沙夫丁助理警监昨日召开记者会指出,加央警方是在去年9月22日,接获位于本家兰阿桑的一家商店遭人爆窃的投报,业者蒙损约4500令吉。

    他说,加央警方从各种行动中掌握资料后,在本月15日下午3时10分在吉打居林巴东色海逮捕嫌犯。

    尤沙里夫丁(左)展示起获的摩哆,而嫌犯干案时,会骑旧摩哆到场,再换新摩哆离开。

    他说,嫌犯是二手货店的助理,有多达43个犯罪记录,当中包括10项涉及被通缉案件.

    他说,嫌犯都是单独干案,多选在凌晨1时至5时,破门进入商店,包括手机店、轮胎店、车厂、摩哆店等,并将偷来的物品带回居林变卖牟利。

    “嫌犯承认涉及27宗在破门行窃案件,分别是玻州加央5宗、亚娄1宗、吉打古邦巴素3宗、哥打士打3宗、居林巴东色海8宗、吉打瓜拉姆拉5宗和槟城打昔牛汝莪2宗。”

    他说,警方也从嫌犯位于居林的住家,起获超过50项的贼赃,包括金饰、笔记本电脑、手机、一辆雅马哈Y15摩哆等。

    他说,该Y15摩哆是嫌犯以摩哆“交换”的,即嫌犯把自己的旧摩哆留在店,再开走店内一辆新的摩哆。

    “警方需要一段时间来调查该辆摩哆的车主身分,以鉴定是否属于报失摩哆。”

    他说,嫌犯的尿检结果对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呈阳性反应,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457条文(破门行窃)及第379A条文(偷窃交通工具)调查,延扣嫌犯7天至本月23日届满后,再继续被延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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