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2日訊)馬來西亞民權共識黨(URIMAI)總秘書沙迪斯促請檳州首長曹觀友,就檳州第二副首長佳日星的嶽父在“2010年檳州資訊自由法令”下,受委為上訴局委員會主席一事,對外作出解釋。
沙迪斯也是行動黨前檳州峇眼達南區州議員,他說,曹觀友應解釋,佳日星的嶽父是以什麼為依據而獲選為該會主席。

據網媒“自由今日大馬”昨日引述沙迪斯的一份聲明報導,沙迪斯提出疑問,難道檳州沒有更合適或更知識淵博的人選?
檳州立法議會於上周四全員讚成通過一項動議,即“委任檳州自由資訊法上訴局委員”動議。
該動議是委任上訴局6名委員,分別是主席拿督巴德福星、副主席是律師公會前主席拿督阿都法利、委員哈賓達星、歐麗玲(譯音)、拿督納加勒迪南和驪姬娜。
這項動議是由佳日星提出,主要委任檳州自由資訊法上訴局6名委員,他們的任期是從今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另一方面,馬青副總團長陳揚邦今日也發文告,要求曹觀友交代基於什麼理由,委任檳州第二副首長佳日星的嶽父為檳州資訊自由法令上訴局的主席?
他以早前雪州希盟政府把巴生穀電召客貨車(DRT)項目頒布給青體部長楊巧雙的丈夫事件引發爭議為例,提醒政府,人民希望看到的改革,是建立一個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而非由裙帶關係和朋黨主義所主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