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马来西亚民权共识党(URIMAI)总秘书沙迪斯促请槟州首长曹观友,就槟州第二副首长佳日星的岳父在“2010年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下,受委为上诉局委员会主席一事,对外作出解释。
沙迪斯也是行动党前槟州峇眼达南区州议员,他说,曹观友应解释,佳日星的岳父是以什么为依据而获选为该会主席。
据网媒“自由今日大马”昨日引述沙迪斯的一份声明报导,沙迪斯提出疑问,难道槟州没有更合适或更知识渊博的人选?
槟州立法议会于上周四全员赞成通过一项动议,即“委任槟州自由资讯法上诉局委员”动议。
该动议是委任上诉局6名委员,分别是主席拿督巴德福星、副主席是律师公会前主席拿督阿都法利、委员哈宾达星、欧丽玲(译音)、拿督纳加勒迪南和骊姬娜。
这项动议是由佳日星提出,主要委任槟州自由资讯法上诉局6名委员,他们的任期是从今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另一方面,马青副总团长陈扬邦今日也发文告,要求曹观友交代基于什么理由,委任槟州第二副首长佳日星的岳父为槟州资讯自由法令上诉局的主席?
他以早前雪州希盟政府把巴生谷电召客货车(DRT)项目颁布给青体部长杨巧双的丈夫事件引发争议为例,提醒政府,人民希望看到的改革,是建立一个公平、公正、透明的政府,而非由裙带关系和朋党主义所主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