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檳城14日訊)4名已近樂齡的本地人士設煉毒中心,暗中提煉及販賣海洛因和冰毒,其中一人最先落網後供出另外3名同黨的身分及行蹤,最終4人齊齊落入警網。
行動中,警方也分別起獲不少毒品和煉毒工具,並充公4人名下的交通工具。

落網的4名樂齡人士年齡分別是59丶60丶61及62歲,他們於今年3月開始設立煉毒中心,暗中提煉毒品後脫手換錢。檳警方於則本月12日,先後在喬治市丶亞依淡及發林新市鎮一帶被捕。

檳州總警長拿督韓查說,59歲的毒販是於本月12日晚上約9時30分,在喬治市一泊車場遭檳州警方毒品罪案調查組逮捕。

“警方從他身上搜出一包重約115克,相信是海洛因的毒品。”

他今日發文告說,在59歲毒販帶領下,警方前往泊車場附近一住家進行搜查,並起獲各類毒品,包括海洛因鹼丶5包冰毒和7包海洛因等。

“警方也根據該名毒販提供的同黨身分及行蹤,到亞依淡和發林新市鎮連接逮捕3名毒販。”
韓查說,毒販和毒品較後悉數全被警員押返警局跟進調查。
“4名落網者中,3人尿檢對毒品呈陽性反應,顯示有吸毒及有毒品和刑事案記錄,目前,4人在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下,被警方延長扣留一周助查。”
毒品可供2萬5000人使用
根據警方調查,從樂齡販毒集團查獲的毒品總量可供2萬5000人使用,或者相當於2萬5000次使用。

韓查說,警方查獲毒品和毒販的財物,總值為18萬7200令吉,當中警方根據1988年危險毒品法(資產沒收)條例,扣押毒販的兩輛總值8700令吉的交通工具。
他說,警方援引1952年危險毒品法令39(B)條文調查此案,一旦罪名成立,將被判處死刑或終身監禁,並鞭打不超過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