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4日讯)4名已近乐龄的本地人士设炼毒中心,暗中提炼及贩卖海洛因和冰毒,其中一人最先落网后供出另外3名同党的身分及行踪,最终4人齐齐落入警网。
行动中,警方也分别起获不少毒品和炼毒工具,并充公4人名下的交通工具。
落网的4名乐龄人士年龄分别是59丶60丶61及62岁,他们於今年3月开始设立炼毒中心,暗中提炼毒品後脱手换钱。槟警方於则本月12日,先后在乔治市丶亚依淡及发林新市镇一带被捕。
槟州总警长拿督韩查说,59岁的毒贩是於本月12日晚上约9时30分,在乔治市一泊车场遭槟州警方毒品罪案调查组逮捕。
“警方从他身上搜出一包重约115克,相信是海洛因的毒品。”
他今日发文告说,在59岁毒贩带领下,警方前往泊车场附近一住家进行搜查,并起获各类毒品,包括海洛因硷丶5包冰毒和7包海洛因等。
“警方也根据该名毒贩提供的同党身分及行踪,到亚依淡和发林新市镇连接逮捕3名毒贩。”
韩查说,毒贩和毒品较後悉数全被警员押返警局跟进调查。
“4名落网者中,3人尿检对毒品呈阳性反应,显示有吸毒及有毒品和刑事案记录,目前,4人在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下,被警方延长扣留一周助查。”
毒品可供2万5000人使用
根据警方调查,从乐龄贩毒集团查获的毒品总量可供2万5000人使用,或者相当于2万5000次使用。
韩查说,警方查获毒品和毒贩的财物,总值为18万7200令吉,当中警方根据1988年危险毒品法(资产没收)条例,扣押毒贩的两辆总值8700令吉的交通工具。
他说,警方援引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39(B)条文调查此案,一旦罪名成立,将被判处死刑或终身监禁,并鞭打不超过12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