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
搜索
簡
APP
主頁 > 今日北馬 > 威省

罰款

貪汙

北海法庭

監禁

伍長

文 文 文

伍長索賄RM1500被控 認罪後判刑 監1天 罰1萬

(北海31日訊)一名警察涉嫌索賄1500令吉,今日在被控時,對一項指控俯首認罪後,被判1天與1萬令吉。

被告為檳島東北縣柑仔園警局任職的莫哈末哈菲茲(33歲),為一名警察


(攝影:陳碧珊)

被告諾莫哈末哈菲茲(左)在親友陪同下,步入法庭準備面控。

控狀指出,被告在2021年7月6日淩晨約1時,作為一名警察,在警局內向一名男子莫哈末尤索夫,索取1500令吉的賄賂金,以作為不對一名擁有2包葛冬水的莫哈末納茲裏采取法律行動的回報。

被告的行為已抵觸2009年反委員會法令第16(a)(B)條文,並可在同一法令第24條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20年,或1萬令吉,或5倍的賄賂金額,視何者為高。

被告在無律師代表下認罪後,在求情時說,目前他已離婚,月薪有6000令吉,但需承擔雙親高昂的醫藥費,即父親患癌和母親患心髒病,為此要求法庭給予輕判。

地庭法官祖哈茲米判處被告坐牢1天及1萬令吉,若被告無法繳付,則以4個月作為替代。

此案主控官為諾阿祖拉副檢察司。

伍長索賄RM1500被控 認罪後判刑 監1天 罰1萬">

高興
高興
8
驚訝
驚訝
0
憤怒
憤怒
0
悲傷
悲傷
0
關懷
關懷
0

罰款

貪汙

北海法庭

監禁

伍長

相關文章

警尋2緬甸籍證人 協助調查謀殺案

油站操作無準證機械 公司被罰2萬2000令吉

未獲規劃許可非法開發 8人被控 1人認罪罰3萬5000

戲言友人行李有炸彈 6旬華男罰款100

沒更新消防準證 超市被罰3萬

助獲取土地使用權 商人收賄40萬被捕

本网站将存储和使用您的 Cookie 数据,以改善在我们网站上的体验。
同意
mywhee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