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訊)一名東炎餐館老板娘因雇用4名泰國籍非法外勞做工,今日被檳州移民局提控上庭,被告俯首認罪,判罰2萬2000令吉。
44歲被告西蒂羅哈妮,被控於2024年7月1日,晚上10時07分左右,在檳島峇六拜一家東炎餐館,允許4名年齡介於17至32歲的非法外勞(1泰國男,3泰國女),逗留在被告經營的餐館內。
被告因此抵觸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1)條文,並可在55E(2)條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將被罰款最少5000令吉和最高3萬令吉,或最高一年監禁,或兩者兼施。

檳州移民局在官方面子書貼文指出,西蒂羅哈妮是在北海法庭面控時,俯首認罪。沒有委任律師的她求情時,要求法庭施以最低的罰款,因她需要養家及承擔犯下的錯誤。
法官諾艾妮隨後判處被告,每雇用一名非法外勞罰款5500令吉,總計2萬20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須坐牢8個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是芭拉梅斯瓦麗副檢察司。
根據控狀,事發時,被告是因涉嫌雇用非法外勞,而在檳州移民局執法人員上門展開取締行動時被捕。
其中2名涉及的非法外勞,因違反準證條例,觸犯1963年移民條規第11(7)(a)條文,並可在39(b)條文下被判刑,而在法庭被判罰款900令吉。若無法繳付罰款,則坐牢2個月替代。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