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9日讯)一名东炎餐馆老板娘因雇用4名泰国籍非法外劳做工,今日被槟州移民局提控上庭,被告俯首认罪,判罚2万2000令吉。
44岁被告西蒂罗哈妮,被控于2024年7月1日,晚上10时07分左右,在槟岛峇六拜一家东炎餐馆,允许4名年龄介于17至32岁的非法外劳(1泰国男,3泰国女),逗留在被告经营的餐馆内。
被告因此抵触1959/63年移民法令第55E(1)条文,并可在55E(2)条文下被判刑;一旦罪成将被罚款最少5000令吉和最高3万令吉,或最高一年监禁,或两者兼施。
槟州移民局在官方面子书贴文指出,西蒂罗哈妮是在北海法庭面控时,俯首认罪。没有委任律师的她求情时,要求法庭施以最低的罚款,因她需要养家及承担犯下的错误。
法官诺艾妮随后判处被告,每雇用一名非法外劳罚款5500令吉,总计2万20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坐牢8个月替代。
此案主控官是芭拉梅斯瓦丽副检察司。
根据控状,事发时,被告是因涉嫌雇用非法外劳,而在槟州移民局执法人员上门展开取缔行动时被捕。
其中2名涉及的非法外劳,因违反准证条例,触犯1963年移民条规第11(7)(a)条文,并可在39(b)条文下被判刑,而在法庭被判罚款9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坐牢2个月替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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