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9日讯)吉打州行政议员拿督依斯迈沙烈指出,州政府将严厉管制卖酒情况,拥有执照的商家需在设立专区,或在单独的货架上售酒,否则将受到对付。
他说,如果民众发现有商场公开卖酒,可向执法单位投诉,避免有业者滥用准证。
他说,吉州伊斯兰刑事法第17条文,即个人制造、售卖、提供或展示销售、收藏或购买能醉饮料是一项罪行,可被罚款5000令吉或被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依斯迈沙烈为吉州宗教和卫生事务委员会主席,他今日受询时指出, 当局一旦接获投诉有关公开卖酒事项,执法单位将会采取对付行动。
他说,一旦有需要,当局会采取检查行动,州政府严正看待酒精饮品问题,尤其公开刊登广告售酒,当局会经常监督准证和执法事项,确保不会被有心人趁机滥用。
他说,卫生部已修正在1985年食品法令之下有关酒精饮品的条例,这项条例在今年10月16日生效。
在新条例下, 酒精饮品必须另外摆放在单独的货架上,在售卖柜台处摆放禁止卖酒给21岁以下者,及在售酒处贴上“饮酒有害健康”的告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