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24日讯)加央地庭今日裁决被控非礼15岁少女的首相署前部长拿督斯里沙希淡卡欣假释(即获释放但不等于无罪)。
官艾奴沙林莫哈末今日在法庭聆听3名证人包括受害者供词后,受害者上庭供证,表明要销案而批准被告假释。
被告沙希淡(69岁)被指在去年10月30分晚上11时30分,在端姑赛布拉体育馆路旁,在本身乘搭的丰田Harrier运动型休旅车,抚摸15岁少女的手臂和肩膀,因而触犯2017年儿童性侵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在此条文下罪成,被告可面对不超过20年监禁,也另加鞭刑。
被告辩护律师占里依布拉欣指出,受害者撤回有关报告,及不要追究,尽管至今有5名证人包括受害者出庭供证,意味此案已结束,保释金已退回。
他指不会有上诉问题。
另一方面,沙希淡卡欣拒绝对法庭裁决置评。
他说,我正在斋戒,我是穆斯林,感谢上苍庇佑。
今日上庭供证者包括诺祖基,诺法达警长及戴着口罩的受害者。
沙希淡卡欣众多支持者也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