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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同乡 孟加拉男被判死刑
(槟城28日讯)槟城高庭今日宣判,孟加拉籍男子被控杀同乡兼屋友案,因辩方无法挑起控方证据疑点,被告罪名成立,需面对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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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控状,被告莫哈末佐比(40岁)被控在2018年3月25日,上午11时15分,在大山脚一住宅区,谋杀同乡敏多(40岁),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审讯期间,法庭共传召12名控方证人,以及一名辩方证人,即被告本身。
高庭法官莫哈末拉德兹说,辩方无法成功挑起控方证据疑点,因此宣判被告罪名成立。
被告今早在庭上,多次询问法庭通译员,以了解法庭判决,在获知判决后,他展露出失望表情,并低下头。
此案主控官为雅欣妮莎,被告的代表律师为K.坦格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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