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21日讯)12名男子涉嫌群聚举殡游行,被警方提控上北海法庭,当中7人俯首认罪,各被罚款3500令吉,另5人不认罪。
12名被告被控于10月13日,下午2时,在吉辇吉打路涉嫌群聚举殡游行,且有视频为证,因而触犯2021年传染病预防及控制(疫区内措施)法令第9条文(禁止游行),并可在相同法令17(1)条文下被罚。
7名认罪的被告,年龄介于19岁至39岁,分别是古马拉米亚(39岁,承包商)丶鲁古马然(33岁,仓库管理员)丶卡尼斯古马(28岁,操作员)丶依兰国(35岁,铁工)丶威拉布迪兰(19岁,货车司机)丶慕尼斯华然(30岁,主管)丶里沙德仁(23岁,罗厘司机)。
法官诺哈雅蒂在庭上裁决,认罪每人各被罚款3500令吉,若无法缴付罚款,则须监禁2个月替代。
5名不认罪的被告,分别是史迪芬达斯(35岁,殡仪馆经理)丶西瓦沙甘(49岁,鼓手)丶哈俊古马惹沙(18岁,理发师)丶马兹兰(35岁,保安)丶17岁华裔鼓手。
上述4名成年男子,获法官批准各以4500令吉和1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另一名华裔少年则因未成年,获准以1500令吉,且须由父亲或母亲来保释。
法官择定此案于11月24日过堂。此案主控官是艾沙副检察司,代表律师是安峇纳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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