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7日讯)马华槟州秘书杨征家质问行动党秘书长林冠英,威省市政厅4年前通过售酒执照指南,而且,3年前已不再批准杂货商和中药店新售酒执照,当时,谁是槟州首长?
他今日发文告说,根据北马酒商公会,威省市政厅3年已不再批准杂货商和中药店新售酒执照。
“林冠英呼吁中央政府暂缓执行咖啡店和餐厅销售啤酒需要酒牌的做法,但在他担任槟首长时候,威省市政厅却于2016年通过指南,禁止杂货店丶便利店及中药店售卖烈酒,尽管此政策至今未落实,但林冠英是否应为此事负责?”

他指出,槟州行动党行政议员佳日星去年4月更在州议会表示,州政府正探讨有关禁止槟州杂货店售酒的建议。
他指出,根据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2(1)条文及1967年国产税法令第32条文阐明,杂货店无需执照便可售卖含酒精量少的饮料如啤酒或椰花酒。
“州政府应该积极研究更多有利人民,带动槟州经济复苏的政策,而非去探讨激怒华社的禁酒课题。”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