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委员会主席佳日星指出,只要获得相关委员会及部门同意,在地方政府管辖下的任何地区,都可以被宪报为收费泊车区。
他是在槟州第14届第4季第2次议会,书面回答诚信党峇六拜州议员阿兹鲁书面提问时,这麽说。
他说,只要相关地区成为人潮聚集地且泊车要求高,就可落实泊车收费制。
“其他条件还包括该区成为违例泊车区,以及有人占用泊车格来泊放旧交通工具。”
他强调,落实泊车收费是为了控制及教育民众要遵守条规,而在公巴区宪报泊车收费,主要是为了解决交通阻塞情况,以及减少滥用泊车格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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