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6日讯)警官涉嫌收贿2500令吉,以不对付涉嫌偷窃手机的青年,今日被控上庭,被告不认罪。
法官哈米淡里批准被告以8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担保,保释后审,案件展至3月7日过堂。
被告莫哈末纳祖里(35岁)在2019年12月3日下午4时27分,身为华玲县警局曹长,在吉打华玲县卫生局办公室停车场向一名34岁男子索取2500令吉贿金,以不对后者采取法律行动,后者在华玲市镇一店屋涉嫌偷窃手机。
被告此举已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 (a)(贿赂)条文,并可在第24条令下同读。
辩护律师阿里夫代表被告求情时说,被告与妻子育有两名孩子,妻子目前怀有身孕,被告还得负担患有老人痴呆症的父亲,希望法官可降低保释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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