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辣死你吗】梁仪雅:为何取缔不到电动脚车?
槟岛市政厅在上个星期,又去取缔电动脚车了。我之所以用“又”,因为这已不是第一次槟岛市政厅对电动脚车采取行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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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脚车在交通部宣布为非法后,槟岛市政厅有几次充公电动脚车。可是,这电动脚车如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像过去的四轮脚车一样,这里取缔,哪里又复活了。
现场所见,市政厅官员去取缔时,难免会遇到业者生气和他们争论,虽然官员都是好言相劝业者,业者却认为官员是故意刁难,让他们不能做生意。没守法却向执法者发难,有点颠倒是非。电动脚车很清楚已经是非法交通工具,以非法交通工具来谋生,话说重了就像卖违禁品。
电动脚车在旅游季节巅峰期,一直在路上尤其是古迹区出现,好象苍蝇一直在你眼前飞来飞去,烦不胜烦。电动脚车应该被禁在公路上川行,因为一、其设计比摩哆矮,可能一些大型车子的视线是看不到它的存在;二、电动脚车的骑士是没有戴头盔,包括了骑士和乘客;三电动脚车是没有保险,万一发生交通意外,谁的责任?
不过,固然认为市政厅应该取缔电动脚车,可是市政厅的取缔行动也太令人百思不解。市政厅选择在游客最多的高峰时间,电动脚车一早就被出租七七八八,而市政厅又没有权限取缔在路上的电动车,到现场时还有多少电动脚车等着被充公?
还有,市政厅的大型罗里跟随取缔队,官员还没到,业者一早就看到,还不会急忙把电动车收入店内(市政厅无权充公店内物品),不然就是有业者干脆拉下大闸暂时不营业。这样的取缔法能成功吗?难怪有人形容这是“放水”的取缔行动。
如今,四轮脚车不见了,应该是没有市场了,市场新宠是电动脚车。难道电动脚车要像四轮脚车那样,直到有另一个新宠出来了才能消失?否则要靠市政厅这样的取缔法,难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