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童开车载同伴离家约4公里 警捕13岁司机乘客 司机母亲也被扣
(大山脚1日讯)昨日发生的未成年男童开车载同伴兜风案;警方目前已扣留3人协助查案,包括两名13岁男童,即司机与乘客,以及司机的40多岁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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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调查也发现,事发当时,司机一伙人开车已有约4公里之远。
威中警区主任陈青山助理总监今日发文告说,警方发出两张罚单给司机,以及一张罚单给司机的母亲。
他说,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26(1)条文(没有驾驶执照),开出罚单给司机。一旦罪成,将被罚款不少过300令吉,不高于2000令吉,或判监不超过3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说,警方也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1)条文(未成年驾驶),开出罚单给司机。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6个月,或两者兼施。
他也补充,涉案轿车的持有人,即嫌犯母亲,也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39(5)条文下接罚单,即允许未成年者驾驶交通工具。
“警方也充公,疑是嫌犯在事发时,驾驶的一辆轿车,以协助查案。”
他说,威中警察总部是于昨日下午3时,发现一则32秒长,有关一名男童(嫌犯)开车载伙伴外出,并在罗占路遭到公众截停的视频。
他说,警方展开调查后,在马章武莫花园组屋前,扣留一名13岁印裔男童(嫌犯),以及嫌犯40多岁的母亲。
他说,警方较后也扣留另一名13岁印裔男童(乘客),也是司机的同学,同时还在追查其他当时在车上的同伴下落。
他劝请父母们,不要粗心大意,允许未成年的孩子驾驶交通工具,这不仅危害自己,也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的安危。
13岁嫌犯是于昨日中午1时许,在开车载着同伴外出兜风时,在罗占路红绿灯前,险些撞上一辆摩哆,而遭揭发违法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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