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2日讯)槟州社会发展丶福利及非伊斯兰事务委员会主席林秀琴说,从2023年8月到今年1月,共有161名流浪汉获救并被安置在崔耀才路流浪汉收容所。
“在14天的评估期内,55%的流浪汉找到工作及住所丶23%返回自己的住家丶7%返回他们的固定住所丶8%入住乐龄机构丶3%返回他们原属的州属丶2%入住宗教指导中心丶2%入住 国家反毒机构(AADK)。”
她说,从不少人在各领域找到工作说明,流浪汉成功展示他们康复及融入社会的潜力。
她日前发文告说,槟州政府於去年8月设立流浪汉收容所,以协助无家可归的流浪汉。
不过,她说,收容所只是暂时性的收容中心,也只收容特定人士,不包括非公民丶罪犯丶吸毒者丶心理健康有问题者及无法自理者。
她说,在现有大马律师,流浪汉这词汇并未获得法定的认可,这对于有效管理和帮助流浪汉造成了重大障碍。
“虽然1977年赤贫人士法令(Akta Orang Papa 1977),将流浪汉无家可归者归类为‘流浪汉’,但这一分类并未完全涵盖无家可归者群体所面临的全部状况。”
她指出,虽然目前妇女丶家庭与社会发展部通过社会福利部(JKM),负责照顾及让康复流浪汉“康复”,但因缺乏处理流浪汉需求的法律框架,这一倡议受到了限制,包括面对心理健康和吸母者。
“中央政府在2022年,宣布制定专门针对流浪汉的法律或修改现有法律,以包括流浪汉,但这一倡议目前尚未实现。”
槟政府计划设指南助流浪汉
林秀琴说,槟州政府正筹备设立委员会以制定指南协助流浪汉,包括面对心理健康和吸毒者。
“这一倡议是朝着正确方向迈出一步,但中央政府层面的行动至关重要。”
因此,他呼吁中央政府,优先制定专门针对流浪汉的法律,为所有相关机构提供明确的授权丶资源和指导,确保每名流浪汉都能得到适当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