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18日讯)一间制造厂兼化学品主要供应商,因没有为危险化学品进行分类,以及没在指定期限内向职业安全及卫生局总监提呈化学品存货清单,昨天被控上法庭,判罚6000令吉。
该公司在爪夷推事庭,面对2项控状。推事努鲁艾娜在该公司的代表认罪后,裁定每项控状罚款3000令吉,总计6000令吉。
槟州职业安全及卫生局昨晚发文告说,由于该公司没为危险化学品分类,以及没在去年3月31日前向该局总监提呈化学品存货清单,抵触了2013年职业安全及卫生条规(危险化学品分类、标签和安全技术说明书)。
一旦罪成,刑罚是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一年,或两者兼施。
上述公司没有安排辩护律师代表出庭。此案由槟州职业安全及卫生局主控官娜迪雅法哈娜和索赫拉副检察司主控。
该局希望上述案件能给所有雇主和雇员一个警惕,为了员工的安全和公共利益,须时刻严守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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