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8日讯)34岁华裔男子涉嫌向警方提供20万令吉贿金,以换取警方归还因涉毒品案被扣押的罗厘,结果遭反贪委员会控上加央地庭。
被告是来自槟城的张国源(34岁,赌场代理),他今日在加央地庭面控时不认罪,案件也展延至9月9日过堂。
控状指出,被告于2023年2月19日,在玻璃市港口的普通行动部队第一营D大队营地,向一名玻州警察总部肃毒组行动警官提供20万令吉的贿赂,让对方归还一辆因涉毒品案被扣押的罗厘。
他因此牴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17(b)条文(献议/给予贿赂),并可在同一法令24(1)条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不认罪,辩护律师莫哈末哈津向法官求情降低保释金,法官诺莎哈允他以5万5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同时每月必须向临近反贪会报到。
此案主控官为代表反贪会的穆哈末阿克马副检察司。
警方早前瓦解一宗利用罗厘运毒的案件,该罗厘载满72包麻袋,每个麻袋里分别装有25包茶叶袋,里头相信装有冰毒,重达1.8吨,该批毒品市值约6480万令吉。
警方也逮捕了5名年龄介于29岁至49岁的嫌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