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受贿在玻州面控 槟警官不认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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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涉受贿在玻州面控 槟警官不认罪

    (加央14日讯)一名在槟岛东北县警区任职的警官,涉嫌收贿1万2000令吉,今日在玻璃市法庭面控,但他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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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庭允准被告以1万令吉保释外出,案展10月4日过堂。

    46岁的被告普巴兰,警阶是助理警监(ASP),他涉及在2019年一宗案件上,受贿1万2000令吉,今早被扣押上庭面对2项控状。

    槟岛警官因涉嫌受贿面控,他被官员扣押上庭时用衣服遮挡整个头部,避免真面目曝光。

    根据《大都会日报》报导,被告在庭上点头示意明白控状,但不认罪,并要求审讯。

    根据首个控状,被告于2019年4月24日在巴当勿刹马银行前,收取莫哈末哈菲兹(44岁)所给予的6000令吉。而哈菲兹是涉及一宗在槟城柑仔园警局的案件。

    次控状则是指他于同年5月15日在同一个地点,接受哈菲兹的弟弟,即莫哈末索拉胡丁(42岁)的6000令吉。

    被告所面对的2项控状,皆抵触刑事法典165(公务员不得接受贵重物品或礼物 )条文。被控者一旦罪成,最高可被判处2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此案检控方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MACC)法律及检控部副检察官诺阿祖拉,被告则有2名律师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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