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6日讯)吉打州政府将继续向槟城索讨支付原水费用,目前,槟城84%的水源,来自吉打的慕达河。
吉打州水供与水务事务委员会主席慕尼查卡里亚说,自2010年起,吉州已向槟城要求支付原水费用,但至今槟城尚未支付分文。
他指出,反而是吉州政府属下子公司达鲁阿曼水供公司,以每立方米3仙的价格支付给吉打州水源机构水费(LSANK)。
他希望,槟城应该效仿达鲁阿曼水供公司,对长期免费使用吉打州原水付款。
他强调, 达鲁阿曼水供公司已支付吉打州水源机构的费用,而槟城则从吉打州的保护森林中取得水源,还要求吉打州政府维护森林,禁止伐木。
慕尼查卡里亚今日在州议会回应伊斯兰党多皆州议员莫哈末哈耶迪的附加口头提问时,这么说。
吉打州早前曾向槟州政府提出书面要求,每年征收5000万令吉的原水费用,因为槟城供水机构(PBAPP)从吉打州的乌鲁慕达河获得水源。
然而,槟州首长曹观友强调,槟城使用来自边界河流的水源,符合国际法和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