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循环公司非法丢垃圾 市政厅谕令24小时处理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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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循环公司非法丢垃圾 市政厅谕令24小时处理

    (槟城4日讯)槟岛市政厅已掌握资料,鉴定一家再循环公司,到双溪里蒙一块政府地段非法丢弃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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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厅已掌握违法的公司身分,并谕令该公司务必在24小时内展开清理工作,否则将上庭处理。

    慕巴拉(中)与市政厅官员,到双溪里蒙一块政府地段,视察非法丢弃垃圾情况。

    该厅城市服务局主任慕巴拉说,该厅于本月2日接获投诉,指有人在有关地段上,进行公开焚烧活动。

    他透露,经过调查发现,有关地段上充斥居家垃圾和大型垃圾,如家具、木料等,而这些垃圾是由一家再循环公司的罗厘,在一周内来回运送丢弃。

    他今午在该地段召开记者会时,如是指出。

    有关公司在政府地段上公开焚烧后,进而被市政厅发现非法丢弃垃圾活动。

    他说,市政厅已通知地主,要求相关方面采取行动,阻止相关情况发生,而该厅也会派员到该地段上驻守和展开监控行动。

    他也说,该厅援引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2条文,指示该公司展开清理工作,也指示有关公司到该厅指定地方丢弃垃圾。

    他说,该厅已报案,以便可援引1974年道路、沟渠和建筑物法令,和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条规,采取法律行动。

    他也说,该厅已告知陆路交通局,有关非法丢弃垃圾情况的存在。

    他强调,若该公司无法清理垃圾,上庭后一旦定罪,将在1976年地方政府法令第84条文下,罚款最高2万令吉,监禁最多一年。

    “希望有关方面,能把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丢弃,即居家垃圾、大型垃圾和园艺垃圾,可丢到峇都茅垃圾转运站,或浮罗武隆垃圾土埋场。”

    他补充,建筑、绿色垃圾(除了海洋泥土),则可送到日落洞垃圾场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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