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逆行撞死人案◢ 被告13岁时因学习障碍 接受为期6个月治疗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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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女逆行撞死人案◢ 被告13岁时因学习障碍 接受为期6个月治疗

    (大山脚28日讯)“少女逆向行驶撞死人”案;辩方证人之一的职业智能治疗师披露,被告黄佩雯曾于13岁时,因在学校面对学习障碍、无法与人沟通、不能正确阅读文章、缺乏专注力及行为问题,而进行为期6个月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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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在威北甲抛峇底医院任职的证人李慧琦(47岁)指出,她于2011年还在诗布朗再也医院任职时,曾接受处理黄佩雯的个案。

    (拍摄:陈明坚)

    辩方律师林文明询问黄佩雯治疗期间的情况时,李慧琪说,当时院方为黄佩雯治进行各项评估包括智力评估,发现对方智力比起同龄人更低,智力有如10岁,但因没进行智商IQ测试,难以做出正确评估,惟当时有建议黄佩雯接受特殊学校教育。

    她说,院方在进行评估后,为黄佩雯安排为期6个月,每两至三个星期进行一次的疗程。在完成6个月疗程后,她没再跟进黄佩雯的情况,无法评估黄佩雯目前的状况。

    21岁被告黄佩雯今日上午11时许,在母亲陪同下抵达大山脚法庭,随着辩方今日传召2名证人出庭完成供证后,将案展12月2日下午3时,传召辩方最后一名证人供证。此案推事为斯里巴查南蒂妮,主控官安里尔副检察司,辩方律师为林文明。

    头戴黑色帽子、黑色口罩及身穿黑衣的黄佩雯(中),跟着母亲身后走进法庭。

    根据控状,当时19岁的被告黄佩雯(译音)2017年3月14日早上约7时50分,在南北大道134公里处(峇东埔高架天桥)北上路段,因鲁莽驾驶,造成26岁巫裔轿车司机死亡,触犯交通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将判坐牢不少过2年及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及吊销驾照执照不少过3年。

    死者是被抛出车外

    第二名辩方证人钟继承(62岁),也是事发时轿车被撞之一的目击司机。

    他说,事发当天行驶的南北大道134公里处,有3个车道,其轿车走在中间车道,左边车道前方30米处是一辆国产可丽莎,后方跟随着的是一辆载送工人货车,在驾驶过程中,他也发现前方约100米处有一辆逆向行驶的普腾Gen2轿车。

    他披露,当时看见逆向行驶的Gen2轿车与可丽莎轿车相撞后,两辆轿车失控旋转,并导致其轿车与Gen2轿车相撞。与此同时,跟在其轿车后面的货车,则撞到可丽莎轿车前方右侧。

    他补充,事发时,他有看见可丽莎轿车司机打开车窗抽烟,也有短暂地把手伸出车窗外。

    他续说,车祸发生导致可丽莎轿车司机丧命,他与在场的一名医生到司机卧尸处,该医生证明司机已死亡。另外,死者是被抛出车外,并非有人从车内移到车外。

    逆向行驶的Gen2轿车有开大灯

    主控官安里尔询问,在发现前方逆向行驶的车辆时,本身有何举动时,钟继承说,他立即握紧驾驶盘,同时试图驶向右边车道,但当时右边车道有其它车辆,加上后方有货车,他无法做到。

    安里尔再询问,当时有没有刹车时,他说,因后方有货车,没有刹车,他也同意安里尔的说法,即当时也来不及刹车。

    他补充,事发后,其轿车左侧也遭到损坏。

    他也说,当时逆向行驶的Gen2轿车有开大灯,这也是他发现有车辆逆向行驶的原因。

    他说,当时他本身的车速是每小时80公里,但他并不确定逆行行驶的Gen2轿车时速多少。此外,他补充,事发当时的路况相当通畅,也有路灯,但环境还是相当昏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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