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女逆向行驶撞死人案◢ 黄佩雯曾参加 模特儿甄选赛
(大山脚22日讯)“少女逆向行驶撞死人”案,当年19岁的黄佩雯,并没有固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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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报导,事发前憧憬朝向模特儿业界发展的黄佩雯,也曾经参加过模特儿甄选赛,过去因拍摄过一些模特儿照片後,上载至社交网站分享。
据报导,事发当时,来自双溪大年的26岁可丽莎司机莫哈末范迪,是北赖一名工厂员工,当时他正从北赖前往回家方向,不料飞来横祸,头部身体重创,当场死亡,其轿车前面部位也严重毁坏,形同废铁。
莫哈末范迪刚於事发前一年12月结婚,新婚妻子,更是在事发不久前怀孕;当时,网上也流传死者的新婚照片,不少网民由此认出,其中一张甜蜜结婚照片,是不久前才在网络上爆红,不幸事件的发生让人心酸。
经逾3年审讯後,推事庭今日宣判22岁被告黄佩雯(译音)即起坐牢5年丶罚款1万8000令吉,同时撤销驾驶执照5年。
推事斯里巴查南蒂妮聆听控辩双方呈词後,今日作出上述判决,但由於被告代表律师林文明就此案提出上诉,推事准许被告的坐牢刑罚可延迟至上诉结果出炉。
不过,被告必须缴付1万8000令吉的罚款,否则需以坐牢24个月代替;推事也谕令,被告必须缴付的保释金,再增加5000令吉,被告被控之时,推事原本所谕令的保释金为7000令吉。
身穿白上衣丶牛仔长裤丶戴口罩及头戴鸭舌帽的女被告,今早9时13分在母亲陪同下乘车抵达大山脚法庭,被告和母亲尝试从法庭後方进入,以避开媒体的追拍,不过法庭因实施标准作业程序,後方皆被围起。
被告和母亲在法庭後方,发现无法进入法庭,才在记者告知下改从前方进入,两人随後绕至法庭前方,从前方唯一的出入口进入法庭建筑范围内,被告也在场接受体温检测後进入。
媒体在旁拍摄时,被告一路低头丶沉默不语。
此案主控官为安里尔副检察司。
根据控状,当时19岁的被告黄佩雯(译音)在2017年3月14日早上约7时50分,在南北大道134公里处(峇东埔高架天桥)北上路段,因鲁莽驾驶,造成26岁巫裔轿车司机死亡,触犯交通法令第41条文,一旦罪成,将判坐牢不少过2年丶不超过10年,及罚款不少过5000令吉丶不超过2万令吉,并撤销驾照不少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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