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3非法开山模式相似 李元俊:3者是否有关联?
(槟城15日讯)槟州再出现秃头山2.0,槟城市民醒念团顾问李元俊指出,槟州3大非法开发山坡事件,发展商手法模式恰好几乎一样,质问州政府3者是否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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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继秃头山后,槟岛市政厅昨日取缔湖内另一非法开山活动,槟城至今有3项规模较大的非法开山事件,分别是“秃头山”的湖内山 、直落巴巷非法採石场及昨日被取缔的“秃头山2.0”。
“上述3项非法开山的模式有相近之处,即山主或发展商都是先斩后奏,‘先开山再说,如果你有办法就捉我’的情况。”
他今日记者会上,提出上述疑问。
他指出,普通法(Common Law) 中有一个称为相似事实证据(similar-fact evidence),即法庭可以依据相似事实的证据来判刑,所以槟州上述3个非法开山情况手法很相似,所以令人产生疑问。
因此,他提出3道问题促请州政府解答,分别是这些非法开山是否有关係、山主或是发展商,是否有关係及3者的关係是什么?
但他也坦言,即便有相似事实证据,但是挑战也很大,因为即使同人担任董事但公司名号不一样,在法庭上就不能当成是同一公司,所以也难入罪。在这样的情况下,只有州政府才能採取行动对付非法开山者。
另外,他也透露,亚依淡也有一项开山活动,虽然对方的准证在2016年1月19日获批,但是其准证的有效期只是24个月,如今该工程却看似停顿,也没做任何的山体保护措施,对周边的居民十分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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