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警抢警车案◢ 江鱼仔小贩充警 面对6控状 不认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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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冒警抢警车案◢ 江鱼仔小贩充警 面对6控状 不认罪

    (北海28日讯)假冒警员抢走警车的被告原来只是一名江鱼仔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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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岁被告莫哈末阿祖拉,因在日前假冒警员进入威北警察总部内抢走警车,今早被控上北海法庭,面对6项控状,唯被告不认罪。

    连同被告,被警方大阵仗押送的还包括嫌犯的胞弟,但嫌犯的弟弟今日没有被提控。

    进入威北警察总部抢警车嫌犯被控上北海法庭,左2为被告莫哈末阿祖拉。

    被告莫哈末阿祖拉被控於10月24日晚上9时15分在甲抛峇底的威北警察总部内,盗取一辆警车,因而触犯刑事法典379A(偷车)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1至7年及罚款。

    第二项控状则指被告在同一天的晚上10时,在威北打昔牛汝莪一间手机店内偷走属於一名马来女子的两部手机,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79(偷窃)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7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指被告在同一天晚上10时,在打昔牛汝莪一间店外企图抢劫一名华裔男子,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393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7年及罚款。

    此外,被告也同时面对另外3项的冒充警察罪,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170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主控官艾莎副检察司向推事卡莱阿拉斯建议每项控状的保释金为1万令吉,推事在听取被告代表律师慕海敏的求情,包括被告有妻儿要养丶收入不稳定等理由,允许被告以1万7500令吉保释。

    被告律师也要求推事让被告到乌鲁近打幸福医院接受精神检查,推事最後也把案件展延至11月27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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