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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CO◢ 托儿所及看护中心 彭文宝:符合条件才可开
(槟城19日讯)注册为照顾前线人员孩子或家人的托儿所(TASKA)及看护中心,需符合特定条件,才可开放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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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环境与福利委员会主席彭文宝今日文告解释,托儿所及看护中心,必须在社会福利局之下注册且期限需有效;时刻遵守由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所颁布的标准作业程序(SOP);通过附属表格1,获取槟州社会福利局主任批准;及提交父母或监护人被指示在办公室或在外工作的证明信函。
他说,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CMCO)之下,托儿所及看护中心的营业批准,是援引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342法令),因此未经注册的托儿所及看护中心营业申请,将不获考虑批准。
他补充,托儿所及看护中心注册不止涉及社会福利局,同时也涉及地方政府的技术机构,包括消拯局、卫生局或县卫生局,而业者在向社会福利局注册之前,必须符合技术机构所制定的条件。
“符合条件的业者可提呈完整申请至县社会福利局,并在最多48天的时间内,交给州社会福利局主任批准,县福利局负责托儿所及看护中心的官员,也会给予业者回应。”
他说,父母或监护人也可通过www.jkm.giv.my,或联络临近的县社会福利局,以查询注册托儿所或看护中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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