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生产女高楼抛婴案 被告获准以9万令吉保释
(槟城15日讯)“学院生产女高楼抛婴桉”被告,即被控谋杀罪名的女婴母亲,获高庭批准以9万令吉及2名担保人,保释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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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庭司法专员拿督阿米鲁丁指出,基于被告是名女性,目前身体虚弱需要治疗,以及需要进行心理辅导,因此批准被告的保释申请。
他说,一般上涉及刑事法典第302(谋杀)条文的案件不获准保释,但在刑事程序法典第388(1)条文下,符合3项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保释,分别是被告生病须接受治疗、女性或被告未满16岁、
“此案被告为女性,在去年7月10日诞下女婴后身体虚弱,健康状况不稳定,还需要治疗,因此批准被告保释。”
高庭也设下条件,即被告在保释期间需要交出所有旅游证件,包括护照等,也不获准离开槟城。
此外,被告每週六也必须到住家附近,即亚依淡警局报到。
被告今日没有现身高庭,其代表律师为雷尔。
被告家人也有现身法庭,并在被告获准保释后立即处理保释金问题。
被告目前被扣押在玻璃市教养所(Perlis correctional facility),她将在进行新冠肺炎检测后,才可以保释外出,而被告代表律师雷尔保证,若被告今日获保释,明天(週六)将到亚依澹警局报到。
18岁的被告珊蒂雅,被控在去年7月10日上午约8时25分,在通往发林斯利爱多丽公寓4楼泊车场的走道,谋杀一名女婴,触犯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
一旦罪成,唯一刑罚为死刑。
她于今年7月16日,在槟城中央医院妇产科病房,在谋杀罪名下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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