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努亚慕沙罚单交总检察长定夺 蓝卡巴星:荒谬!
(槟城18日讯)行动党法律局主任蓝卡巴星指出,吉隆坡总警长拿督赛夫,指联邦直辖区部长丹斯里安努亚慕沙涉嫌违反防疫SOP一事,需先交由总检察长定夺后,才开罚单的说法,是非常荒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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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卡巴星也是行动党武吉牛汝莪区国会议员,他说,这也显示双重标准。
他今日发文告说,1988年传染病预防和控制法令第25条文阐明,总监或任何获得授权开罚单公职官员,可针对违反此法令的行为,向违法者征收不超过1000令吉的罚款。
他说,上述法律条文明确点出,任何公职官员可开出罚单,许多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人士,也在这项条文下被对付。
他举例,彭亨吉打里州议员雪芙菈,早前也因在雪州违反有条件管制令而接获罚单。
蓝卡巴星说,高级政务部长(国防部)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里昨日指出,警方昨日逮捕596名违反标准作业程序的人士,其中64人被延扣,其余人士已缴付罚款。
他质疑:“为何安努亚慕沙不像其他违法者一样,接到罚单?为何安努亚的案件那么特别,需要交由总检察长处理?”
他指出,除非在安努亚的案件中,警方是援引刑事法典中“不可罚款类的违违法行为”的角度调查,否则警方需一视同仁,就如对待一般的方式,对待管制令违反者。
“若安努亚违反标准作业程序,那就对他开罚单,若无法这么做,那就是对政治人物和一般人民,以双重标准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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