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收贿1万5000 助理警监不认罪
(北海4日讯)警阶为助理警监的警员,涉嫌收贿1万5000令吉,今天被吉打反贪会提控上庭,被告对2项控状,否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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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的被告阿米鲁丁,今天在北海法庭,面对2项贪污提控。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8月5日,中午约12时,在被告位于威中警察总部罪案调查组的办公室,同意接受54岁男子莫哈末希山献议的2万令吉贿赂,作为不对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的莫哈末希山,采取行动,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刑。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8年8月7日,下午约4时30分,在威中一间商店前的一辆国产AXIA轿车内,从莫哈末希山手上收取1万5000令吉的贿赂现款,作为不对触犯2007年反贩卖人口及反贩运移民法令第12条文的莫哈末希山,采取行动,因而抵触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并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判。
被告聆听控状后不认罪,要求审讯。
反贪会主控官莫哈末阿兹兰副检察司建议法官,让被告以1万5000令吉保释,但遭被告律师沙鲁拉汉反对,要求减低保释金。
法官阿末阿沙哈里经过斟酌后,谕令被告以7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审;附加条件是每月向吉打反贪会报到及呈交护照给法庭保管。
此案择订9月14日进行文件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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