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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中心打架丢椅事件 6男子不认罪 2000令吉保外
(槟城10日讯)饮食中心打架丢椅事件,6名被告皆不认罪,各以2000令吉保外,案展3月16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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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6名巫裔被告,分别是莫哈末利祖安(33岁)、莱斯阿末(38岁)、安诺依布拉欣(39岁)、嘉米尔(36岁)、莫哈末克隆(32岁)及利祖安(30岁)。
他们被控于本月1日晚上11时40分,在旧关仔角饮食中心殴斗,干扰公共安宁,触犯刑事法典第160条文(当众滋事)。
一旦罪成,被告可被判监禁最高6个月,或罚款最高1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根据早前报导,属小贩兄弟和表兄弟的两方,因抢客而大打出手,以椅子和木棍互相攻击。
主控官莫哈末纳兹里副检察司原本建议法庭,每人以1万令吉保外,不过推事诺美拉蒂最终允许每名被告,以2000令吉保外候审。
被告律师指出,每名被告的月薪介于2500令吉至3000令吉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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