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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扬邦促委任独立稽查师 监督槟首长机构
(大山脚8日讯)马青大山脚区团团长陈扬邦说,2009年槟州首长机构(修正)法案已于去年12月获槟州议会三读通过,当初说将成立管理委员会以更有规划的管理,但3个月过去了还是空空如也。
“这是否意味着,一切还是首长说了就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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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今日发文告说,首长机构的职责是负责改善和统一官联公司的行政,但委员会没有成立,如何监管?而首长机构负责管辖17家官联公司,涉及的公款数千万令吉。
他说,委员会都是槟州政府高官,岂能有效监管首长机构,如何监督该机构总经理是否滥权舞弊?
“政府子公司涉及人民财富和公帑,必须接受公共监督,加强专业和透明度,该官联子公司的营运进行监察和督促,从根本上杜绝和预防贪污、贿赂、挥霍浪费等不法行为。”
陈扬邦建议,通过公开招标委任属于独立查稽公司,对相关机构的管理进行监督,以便有效的监督营运情况,比如说财务管理、人事管理、营运项目等。
“这可避免属于政治人物的行政议员和高级公务员的滥权及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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