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滑板车上路属违法 槟市政厅没发执照给业者
(槟城17日讯)电动滑板车,禁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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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滑板车(electric scooter)最近在乔治市马路上横行现象,已引起槟州陆路交通局(JPJ)及槟岛市政厅关注,市政厅执法组昨晚在乔治市一带展开监督行动。
槟岛市政厅今日在面子书发布,在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下,电动滑板车上路属违法,一般上,这类属微型移动的电动滑板车,仅在公共人行道,或与道路区隔的地方使用。
贴文也提到,市政厅并未发出执照,给电动滑板车出租业者,市政厅将持续监督电动滑板车活动,以确保公众安全。
此外,槟JPJ今日也在面子书提醒电动滑板车业者,有关活动只能在获允许和宪报的地方进行,如游乐场丶购物中心周围的区域,或获市政厅许可的地方进行,并且不打扰其他道路使用者。
贴文指,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88(1)(C)及第88(4)条文,及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某些微型机动车)下,除非获特别批准或宪报,否则任何人不得在任何道路的任何部分,使用某些微型机动车,此条规於2021年12月16日生效。
该局於本月8日至16日晚上9时至11时,先后在巴星道丶椰脚街丶双溪槟榔展开宣导行动,并重点强调在马路上使用电动滑板车的安全建议,及发生事故的风险。
另一方面,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昨日指,自2020年通过修改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後,任何骑“微型机动车辆”疏忽及危险驾驶的人,包括蚊型脚车党,都可被判罚款至少1000令吉和坐牢不超过1年。
拟定管制指南
槟岛市政厅公共卫生及执照常务委员会交替主席邓智伟受询时透露,市政厅正与警方及陆路交通局,拟定管制电动滑板车活动的指南。
他说,电动滑板车毕竟属新科技新玩意,当局正联手商议,探讨制定一套指南,解决电动滑板车横行的问题。
“我们内部已开会讨论这件事。”
另一方面,槟岛市政厅面书贴文中提到,市厅获知社交媒体日前流传一条视频,一群年轻人在凌晨2时24分,在土库街马路上玩电动滑板车。市政厅执法员周六晚11时至凌晨2时,在乔治市一带展开监督行动。
行动中,执法人员劝告业者,别使用道路进行滑板车活动,同时劝告民众别租电动滑板车及在马路滑行;也提到市厅已与警方和JPJ开会,探讨如何解决有关问题,包括采取取缔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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