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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冥顽不灵投放筌笼捕鱼 槟海事局又起获14个
(槟城29日讯)大马海事执法机构(槟州)在2个不同地点,起获14个非法投置的筌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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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官员是于昨日傍晚时分,在双溪柔府( Sungai Juru)海域1.7海哩处,起获上述值2240令吉的筌笼(Bubu Naga )。
槟城海事局今午发文告指出,当时执法员在海面上发现可疑漂浮物,趋近检查后发现是渔民非法投放的筌笼。
渔民使用筌笼捕鱼将威胁海洋生态,导致海洋生物绝种,影响其他渔民收入。
文告也说,今年1月至6月,槟城海事局共破获15宗非法投放筌笼捕鱼案,起获共152个筌笼,价值1万8240令吉。
这也显示仍有不少冥顽不灵的渔民,不负责任投放筌笼捕鱼。
使用筌笼捕鱼者可在1985年渔业法令第11(3)(c)条文下被提控,任何人一旦被定罪,可被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或两者兼施。
公众若有任何海上罪案情报,或需要紧急求助,可致电槟城海事局行动室热线04-2626146,或马来西亚紧急服务(MERS)999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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