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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许总检察署会见刘特佐代表 林冠英:总检察长必须解释
(槟城17日讯)行动党主席林冠英说,总检察长丹斯里依德鲁斯哈伦必须解释,为何允许总检察署和未具名的政府机关,和通缉犯刘特佐的代表会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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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刑警组织已对刘特佐发出红色通缉令,他也遭到美国和大马法院提控。但在[ 种]局势下,刘特佐还是有办法找上总检察长,其代表甚至能够与总检察长署(AGC)方面会谈。”
他今日发文告说,依德鲁斯允许总检察署和刘特佐的代表会面是错误的。
“依德鲁斯应解释,为什么总检察署还愿意与刘特佐的代表会面,而不是全力追捕他?”
他说,依德鲁斯这样做,是否发出错误的信息,即大马最高阶法律官员愿意和通缉要犯打交道,而非毫不偏袒且坚定维护法律?
“显然的,刘特佐仍然在政府圈子中发挥着相当大的影响力,以致可以请到前总检察长莫哈末阿班迪代表他,安排和总检察署以及未具名政府机关进行会议。”
他说,行动党强烈反对与刘特佐的任何交易,包括支付15亿令吉或任何金额以换取刘特佐所有罪行的赦免。
“这不仅不道德和不符伦理,在法律上也是错误的。毕竟,刘特佐的所有资产达数十亿令吉,一旦被起诉和定罪,就有可能被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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