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神共愤!男子控强奸猥亵2女童 不认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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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神共愤!男子控强奸猥亵2女童 不认罪

    (北海2日讯)人神共愤!一名罗兴亚籍男子涉嫌强奸和猥亵2名未成年姐妹花,今天被警方提控上庭,共面对4项控状,被告全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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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名受害女童,分别8岁3个月及12岁6个月,为姐妹关系,皆持有联合国难民证。

    身穿峇迪衣服的55岁被告依布拉欣阿布沙兰,今日在双手被手铐扣下,被警方押上北海法庭面控。

    依布拉欣阿布沙兰(右)面控后,被警方押离法庭。

    首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7月24日,上午11时左右,在威中北赖瑟南银花园一屋子,抚摸一名12岁6个月女童的胸部,以及舔舐其私处,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

    次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上述地点,强奸上述女童,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5(g)条文,并可在刑事法典第376(1)条文下被判刑。上述两项控状,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被告同时也面对另2项控状。第3控状指被告于2022年7月25日,下午1时左右,在威中北赖瑟南银花园一屋子,舔舐一名8岁3个月女童的私处,因而抵触2017年儿童性罪案法令第14(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鞭笞。

    第4控状指被告于2021年1月至12月期间,在上述地点,强奸上述女童,因而抵触刑事法典第376(2)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少于10年及最高30年,以及鞭笞。

    被告聆听法庭通译员以国语宣读控状后,表示明白内容,但否认有罪。

    主控官莫哈末瑟卡仄告诉法官,不建议被告保释,以保护受害者,因为被告住在受害者家附近一带,同时还有3名受害者准备录取口供。被告代表律师是拉法尔阿都拉。

    法官诺艾妮聆听后,不允准被告保释,并择订此案于9月2日过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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