蓄意致伤1女子被控 玻传教士不认罪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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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蓄意致伤1女子被控 玻传教士不认罪

    (加央2日讯)玻璃市州一名自由传教士占利维诺涉嫌恐吓与蓄意致伤一名女子,今早面控时不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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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央第一推事庭推事茜蒂诺哈斯丽莎允许被告保释,案展至本月23日过堂。

    PIXABAY示意图。

    被告占利维诺(38岁),在玻州一站中心担任总执行长,被指在今年7月14日下午5时许在柏斯里默拉迪英达园一间住家内,致伤38岁女子莫哈美诺,牴触刑事法典第323条文(蓄意伤人),一旦罪成可面对1年监禁或罚款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次项控状则指被告在上述同一日期、时间与地点刑事恐吓受害者,牴触刑事法典506条文,在此条文下被判刑者,必须判处最高可达7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莫哈末诺丁向推事指出, 受害者分别在2010年、2012年、2013及2017年向警方作出5项针对被告伤害的投报,而伊斯兰法庭尚在调查一项报告, 推事不要允准被告保外候审, 确保受害者不再面对被告的恐吓等 。

    他透露,若是建议不被接纳则请求保释金为5万令吉,及需呈交身上重要证件予法庭保管。

    被告辩护律师赛莫哈末安华在庭上也提及,目前都是表面控词而没有实际证明被告有罪,相信法庭也不会列为实际案情,而推事在以往的数宗类似案件提控中,也批准被告以4000至5000令吉保外候审,因此要求推事以最低款额允许被告保释。

    推事听完双方律师诉求后,允许被告以6000令吉及一名大马公民保外候审,同时也谕令被告提交国际护照予法庭、按时到警局报到、被告或代表不可骚扰受害者与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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