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振胜促槟政府厘清 商业地契公寓是否可经营民宿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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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振胜促槟政府厘清 商业地契公寓是否可经营民宿

    (槟城28日讯)民青团槟州发言人邓振胜促请槟州政府,先厘清拥有商业地契的公寓,业主是否可进行民宿生意,才正式落实短期出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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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槟州政府所草拟的指南,其中一项是拥有商业地契的公寓,要进行短租活动需要通过居民大会75%同意。业者与屋主皆认为不公平,因为该产业已依照商业地契的价格,缴付所有费用与税收,屋主理应有权力决定自己的产业是否要进行商业活动。”

    邓振胜。

    他今日发文告说,州内一些公寓,甚至在业主购买之前,发展商的宣传卖点就是称这类型单位,可以用来做民宿生意。

    “因此,如今要进行短租活动,需要通过居民大会75%同意,业者当然会认为不公平。”

    邓振胜认为,民宿短租只能出租180天的规定,也需要重新检讨。

    “同样的道理,一年如果只有180天可以接待客人,其余的185天空置单位,对业主而言是一大损失,尤其他们已经缴付商业费用与税金,而且买房子时也被告知可以经营民宿。”

    他指出,如果太多天不能做生意,空置的天数如何缴付房贷?

    “如果没有厘清上述情况,业主和管理机构之间有可能会发生冲突。”

    邓振胜认为,槟州政府有责任解决这个问题,并推出皆大欢喜的指南。

    他也指出,很多公寓居民反对民宿,因为短期出租单位将干扰他们的日常生活,也会侵犯他们隐私权,这也是槟州政府必须处理的问题,以让各方都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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