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签领取前线人员 27万冠病津贴 加央医院副院长 被控10欺诈罪
(加央6日讯)加央端姑法霞医院副院长(管理)滥权欺骗多达680名前线人员参与冠病任务的冠病特别津贴,数额高达27万2000令吉,基於至今只有10名受害者出示证据,被告今日被控10项欺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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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诺喜珊哈山(44岁)是M52级别公务员,是医院的行政与外交官。
玻州反贪会昨日传召诺喜珊到该局录口供后,当场扣捕她,并在今早将她押到加央法庭面控。
在步入法庭时,她全程以手遮脸避开媒体镜头。
该10项控状指诺喜珊於2020年4月27日至29日期间,诱骗受害者签名证明已领取400令吉冠病特别津贴,抵触刑事法典第415(诈骗)条文,罪成可在刑事法典第417条文下被治罪,最高可被监禁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不认罪,惹哈布阿都苏库副检察司建议法庭,让被告以每项控状5000令吉保释,须每月到玻州反贪会办公室报到。
被告求情时说,她面对网络诈骗损失大笔款项,每月的1万令吉薪水的80%都用在还贷,剩下约2000令吉,加上丈夫每月收入仅1500令吉。
最终,法官诺莎哈允准被告以每项控状4000令吉,即总共4万令吉,保释候审,并规定每月到玻州反贪会报到直到审讯结束,该案件定於2月7日过堂。
玻州反贪会发言人说,当局於2021年接到投报后展开调查,当中有受害者只收到部分津贴,部分则被诺喜珊冒签领取津贴。
“调查结果只有10名受害者出示实质证据,因此反贪会只提控10项罪名。”
询及诺喜珊会否被停职或革职,玻州卫生局局长依斯慕尼说,一旦证实诺喜珊违纪,当局将会全面配合,并会对她采取纪律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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