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住宿指南生效 佳日星:短租最多连续3天 高楼必须通过AGM
(槟城16日讯)所有短租业者注意!槟州行政议会已在本月8日通过2项,即高楼及有地房屋的“短期住宿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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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州地方政府及房屋委员会主席佳日星说,随着指南出炉,若有业者要出租单位作为短期住宿,必须要召开代表大会,并获得公寓管理机构(MC)或共管机构(JMB)的同意后,才可以进行。
“服务式公寓也不例外,必须要通过代表大会,获得大家的同意。”
他说,就算获得大家同意,进行短期出租单位,业主也必须要遵守短期指南的条规,包括最高可以连续出租3天,或1年不超过180天。
“不可能让租户租了1个单位举办婚宴,然后邀请300人到场吧?虽然是同意了,但我们也必须要管制情况。”
佳日星今早出席有槟岛市政厅举办的分层地契管理研讨会时,这麽说。
他说,槟城每年迎接近100万名来自国内外的游客,预计游客人数还会增加,而且槟城拥有自购的酒店,若让高楼组屋来作为短期住宿,将会造成问题。
“我的办公室也接获很多相关的投诉,如果同意私人业者将单位出租为短期住宿,将会影响到其他住户的安全,有地房屋也是一样,也会受到影响,因此州政府才设立短期住宿指南。”
他强调,在落实有关指南后,州政府也会协助旅游业,除了对人民公平,也要对旅游业者公平。
当天出席者包括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槟岛市政厅秘书拿督拉詹德兰、建筑专员局主任努鲁阿兹安、槟州房屋局总经理爱努及槟岛市议员林伟伦等。
增加建筑委员会人手
佳日星指出,他已与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会面商讨,如何协助州内的高楼设立公寓管理机构(MC)或共管机构(JMB),也要求增加建筑委员会(COB)的人手,以更有效的进行管理及执法。
他说,槟岛是全马拥有第2多高楼的州属,约有50万个高楼单位,但却只有槟岛市政厅及威省市政厅进行管理,而在其他州属,可能高楼较少,但却有较多的地方政府,来进行管理,因此有必要增加州内建筑委员会的人手。
“根据法令,各地方政府的建筑专员为市长或市议会主席,而部长原则上同意,在槟岛及威省各增加1名副建筑专员,接下来我们将争取增加建筑委员会的执法人员。”
他说,增加执法人员后,他们将会鑑定问题所在,确保接获投诉后能够尽快採取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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