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政联公司CEO 被控涉贪不认罪
(北海31日讯)前政联公司总执行长涉嫌贪污,今日被控上庭不认罪,获准以1万令吉保外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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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是42岁的阿兹迪,今日在北海法庭面控。
控状指被告于2016年10月11日,身为一名政联公司总执行长,在设于槟城中路巫统大厦第14楼的Mutiara.Com Sdn Bhd办事处,欺骗一名员工玛迪雅妮(45岁)提供一张伪造的发票,指给予ATR Resources Enterprise公司,安装杀毒软件总额4万令吉的项目。
被告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417条文(诈骗);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5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另外,据交替控状显示,被告被指于同时同地,涉嫌伪造假文件,欺骗财务运营主管玛迪雅妮(45岁)提供一张伪造的发票,指给予上述公司,安装杀毒软件总额4万令吉的项目,但实际上却没有执行这个项目。
被告因此触犯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法令第18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涉及贿金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被告在上个月曾被控两项贪污控状,也不认罪。今日由洪春本律师代表辩护,他在法庭指被告目前刚在一家科技公司担任科技经理,需承担家计,包括妻子、9岁和1岁的孩子等生活费用。
律师也向法官求情,被告在之前有被控其他案件并已缴付保释金,况且保释金只是确保被告出庭,因此希望法官将保释金额减至最低。
法官祖哈兹米最后批准被告以1万令吉及一人担保候审,同时也附带条件,被告须每个月到邻近的反贪会报到、递交国际护照,以及在案件结案前不准骚扰证人。
此案主控官是诺阿祖拉副检察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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