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清真寺抛漆 祈祷物 货车司机认罪罚9500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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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向清真寺抛漆 祈祷物 货车司机认罪罚9500

    (居林27日讯)一名货车司机涉嫌捣乱清真寺,包括泼漆和抛掷祈祷塞,今天被警方提控上庭;被告对2项控状认罪,被判罚款9500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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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大都会日报》报导,43岁的印裔被告S.威兰,来自槟州威北日落斗哇。

    首控状指被告于9月19日,凌晨3时26分左右,在鲁乃古才花园一间清真寺,抛掷漆料,因而触犯刑事法典第298条文(引起不同宗教愤怒及仇视);一旦罪成,监禁最高一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次控状指被告于9月24日,凌晨2时左右,在同一间清真寺的围栏前,抛掷祈祷塞(colok sembahyang),扰乱宗教敏感。

    被告在通译员宣读2项控状内容后,俯首认罪。

    此案主控官为S.巴威塔马纳卡拉副检察司。

    国家法律援助基金会律师菲查法兹林,代表被告求情,要求减低罚款,因被告每月收入仅1500令吉,需负担妻子与两名孩子的生活开销,且被告自被捕后一直与警方保持合作。

    法官米查随后判处被告首控状罚款4000令吉,次控状罚款4500令吉。

    在同一法庭,被告也被控于9月24日,清晨6时20分左右,在居林警区肃毒组办事处,被发现体内含有毒品,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 a)条文,并可与第38B条文同读。

    一旦罪成,可判罚款最高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两年,并接受长达3年的戒毒改造。

    被告聆听控状后认罪,法官随后批准被告以1000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外候释,并择订2024年1月24日过堂,以等待被告的病理报告呈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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