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努西2煽动罪 明年1月18日开审 | 中國報 China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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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努西2煽动罪 明年1月18日开审

    (吉隆坡4日讯)士拉央地庭择定明年1月18日起,审理吉打州务大臣拿督斯里莫哈末沙努西两项煽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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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哈末沙努西日前因发表质疑委任雪州大臣及组建团结政府言论,而在士拉央第一和第二刑事地庭被控两项煽动罪。

    主控官拿督马斯里副检察司指出,由於此案涉及公众利益,因而要求尽快在今年12月开庭审理,控方将传召约10名证人供证。

    沙努西代表律师阿旺阿马达再也表明,辩方承认这是备受瞩目的案件,但要求明年1月开审。

    沙努西现生法庭。

    法官诺拉吉雅最终择定明年1月18及19日,以及2月5日丶8日丶9日丶12日丶13日丶15日丶16日丶19日丶22日及23日聆审此案,为期12天。

    此外,马斯里告知法庭,沙努西所面对的2项指控有修改,并要求两项控状一起宣读同审,因为涉及同样事件和证人。

    沙努西原本是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a)条文(试图或密谋做出任何有煽动倾向行为)被控,但修改为同一法令第4(1)(b)条文(发表任何煽动言论)。

    在通译员宣读修改後的控状,身穿蓝色西装的沙努西在法官面前否认有罪。

    根据修正後的2项控状,沙努西被控在7月11日晚上11时,在鹅唛县士拉央珍珠花园举行发表煽动言论,触犯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并可根据同法令第4(1)条文治罪。

    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最高3年,或两者兼施。

    较早前,士拉央第一地庭法官奥斯曼阿芬迪在案件过堂时批准控方申请,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165条文,将案件移交第二地庭法官诺拉吉雅一起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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