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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灯结构不牢固 无准证 槟消协促停止售卖
(槟城9日讯)槟州消费人协会最近进行调查,发现一些著名商业中心,并没有为所销售的装饰灯申请准证或标签为有准证的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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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会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今日发文告说,装饰灯原为圣诞灯,而今为应节为其附加独特功能,即根据装置及动画效果而名号各异如,走花灯、追灯、网灯及索灯等。
“美轮美奂的外表使其成为佳节必不可少的装饰,消费者也乐在其中,而忘了其品质低、结构脆弱而存在潜在危险。”
他指出,装饰灯虽被能源委员会归为34类家用电器产品之一,但仍须获得批准书才可进行售卖。
“装饰灯因结构不牢固,可能会导致触电及火灾等情况,且今其销售情况违反现有条规,因此我们促请当局立马停止销售装饰灯,同时也呼吁能源委员会立即停止进口及销售此类产品。”
他说,据1994年电力条例第97(1)条文,无人可在未获委员会批准下进行生产、进口、展示、售卖或打广告。违例者属犯罪,一经定罪将罚款不超5000令吉或不超过1年监禁,抑或两者兼施。